税收简介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财政政策手段之一。它是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的实物或者货币。

税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据考证,世界上己知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800年创立的。中国的税收产生于夏代。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国王或君主便开始实行专制课税。封建社会末期,税收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最早对盈余收入进行征税的是在1166年、1185年和1188年由英格兰国王和法国国王以圣地的名义所征收的。工业文明时期,税收的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不仅是应对一般性财政支出需要的主力,而且整个国家财政都以税收为中心来展开。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它在本质上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和个人资金的使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来予以调节,即通过税金的征收或免征、多征或少征,税率的变化,以及税种的选择进行间接调节,以实现社会供求的平衡。

林朝崧·税收的诗句(共1句)

林朝崧(1875~1915),字俊堂(一作峻堂),号痴仙,又号无闷道人。台湾台中人,晚清秀才出身,日治时期台湾最富盛名的传统社「栎社」创始人,台湾豪族峰林家下厝林文明之养子。朝崧年少时即热衷诗歌创作,1895年日本领台,时年廿一,与家人内渡福建泉州,1897年一度回台,停留数后再赴泉州,1898年移居上海,1899年自上海返台定居。返台后,他与洪弃生、赖绍尧、林幼春、陈瑚、吕敦礼、陈怀澄等诗友时相唱和作诗。1901年其诗题已出现「栎社」之名,1902年他与侄子幼春-及彰化赖绍尧出面倡组栎社,1906年栎社正式组织化,以痴仙等九人为创始者。随著1906年底台南南社、1909年台北瀛社的成立,台湾三大诗社鼎足分立之势乃告确定。1910年栎社在痴仙主持下,于台中举行庚戌春会,共有社员二十人、南北诗友三十一人参加,这是日治时台湾诗社第一次大规模的共同集会活动。1911年栎社邀请梁启超访台,梁氏对痴仙、幼春叔侄之文学才华,深表肯定。痴仙晚年当对两件社会活动十分投入,其一是台中中学的创设,其二是板垣退助所倡组的「同化会」。同化会由于台湾总督府的打压,旋归失败,痴仙经此打击,即以四十一之年病故。痴仙诗的内容,多描述日本领台后传统文人苦闷无奈的心境,以及对祖国孺慕怨责的情绪,后作品则可看出逐渐强化对台湾本土的认同与关注。诗以感伤颓靡为主调,文字清丽多姿,可说是日治前期台湾颇具代表性的传统诗人。  林朝崧诗,目前通行之版本为《无闷草堂诗存》,在他去世十馀年后,由栎社诗友合力编辑,由鹿港信昌社印行,于昭和八年(1933)分成两册装订(上册为一至三卷,下册为四至五卷)出版。全书五卷,收录各体诗共八百馀首,附录诗馀一卷,共四十五题六十一首。龙文出版社「台湾先贤诗文集汇刊」第一辑第八、九册两册所收《无闷草堂诗存》,系根据原刊本复印出版,以下即以此版本为校勘底本,另外收入散见于其他已出版诗集,或未出版栎社诗稿的林朝崧诗。台湾银行「台湾文献丛刊」第七十二种所收《无闷草堂诗存》,乃根据原刊本重新打字,但有不少错字。。其诗另有一原始版本,名为《无闷草堂诗钞》于1919~1923年连载于《台湾文艺丛志》(未以单行本出版)。两种版本所收作品颇有出入,但《诗钞》所收总数较《诗存》多出不少。(廖振富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