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简介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财政政策手段之一。它是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的实物或者货币。

税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据考证,世界上己知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800年创立的。中国的税收产生于夏代。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国王或君主便开始实行专制课税。封建社会末期,税收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最早对盈余收入进行征税的是在1166年、1185年和1188年由英格兰国王和法国国王以圣地的名义所征收的。工业文明时期,税收的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不仅是应对一般性财政支出需要的主力,而且整个国家财政都以税收为中心来展开。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它在本质上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和个人资金的使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来予以调节,即通过税金的征收或免征、多征或少征,税率的变化,以及税种的选择进行间接调节,以实现社会供求的平衡。

汪元量·税收的诗句(共1句)

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亦自号水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咸淳(1265年~1274年)进士。南宋度宗时以晓音律、善鼓琴供奉内廷。元军下临安,随南宋恭帝及后妃北上。留大都,侍奉帝后。时文天祥因抗元被俘,囚禁狱中,汪元量不顾个人安危,常去探望,两人以诗唱和,互相激励,结下了深厚情谊。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得元世祖许可,出家为道士,离开大都还江南,暗中结交抗元志士,在浙、赣一带鼓动反元,图谋恢复宋室江。与民族志士谢翱来往甚密。谢翱曾作《续操琴·哀江南》,歌颂其抗元活动。晚年退居杭州,为道士以终。

汪元量在诗歌的创作上有很深的造诣,其诗大多为记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而作,在后世有“宋亡之诗史”之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道:“其诗多慷慨悲歌,有故宫离黍之感,于宋末之事,皆可据以征信。”有《湖山类稿》五卷、《水云集》一卷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