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简介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财政政策手段之一。它是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的实物或者货币。

税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据考证,世界上己知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800年创立的。中国的税收产生于夏代。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国王或君主便开始实行专制课税。封建社会末期,税收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最早对盈余收入进行征税的是在1166年、1185年和1188年由英格兰国王和法国国王以圣地的名义所征收的。工业文明时期,税收的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不仅是应对一般性财政支出需要的主力,而且整个国家财政都以税收为中心来展开。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它在本质上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和个人资金的使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来予以调节,即通过税金的征收或免征、多征或少征,税率的变化,以及税种的选择进行间接调节,以实现社会供求的平衡。

刘禹锡·税收的诗句(共1句)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是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宗元并称“刘柳”。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