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简介

驱逐(拼音:qū zhú,外文名:Expel),汉语词汇,意为驱赶或强迫离开,最早见于《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该词具有多层语义:既可表示武力逼迫他人离开,如唐代李德裕《授刘沔招抚使制》所述军事驱逐;亦指有序管理牲畜行进,如宋代《东京梦华录》描述驱猪入京的场景。在法律层面,既可指强制排除违规者(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案例),也特指国家强制将违法外国人驱离国境的"驱逐出境"行为。词义历经演变:战国时期原指骑追逐,汉代拓展为军事对抗,明清时期延伸至社会管控领域。近代文献如《青春之歌》则展现日常生活场景中的驱逐行为。

现代法律体系将驱逐定义为通过法院程序强制房客搬离租屋的行为,某些州亦称为"非法居留"。

吴锡畴·驱逐的诗句(共1句)

吴锡畴(1215--1276),字元范,后更字元伦,号兰皋子,休宁(今属安徽)人。从程若庸学,三十岁弃举子业。度宗咸淳间知南康府叶阊聘主白鹿洞书院,辞不赴。端宗景炎元年卒,年六十二。有《兰皋集》二卷。事见《新安文献志·先贤事略》上。吴锡畴,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兰皋集》为底本(有咸淳陆梦发序,当源自宋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