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简介

驱逐(拼音:qū zhú,外文名:Expel),汉语词汇,意为驱赶或强迫离开,最早见于《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该词具有多层语义:既可表示武力逼迫他人离开,如唐代李德裕《授刘沔招抚使制》所述军事驱逐;亦指有序管理牲畜行进,如宋代《东京梦华录》描述驱猪入京的场景。在法律层面,既可指强制排除违规者(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案例),也特指国家强制将违法外国人驱离国境的"驱逐出境"行为。词义历经演变:战国时期原指骑追逐,汉代拓展为军事对抗,明清时期延伸至社会管控领域。近代文献如《青春之歌》则展现日常生活场景中的驱逐行为。

现代法律体系将驱逐定义为通过法院程序强制房客搬离租屋的行为,某些州亦称为"非法居留"。

黎民表·驱逐的诗句(共1句)

黎民表,明广东从化人,字惟敬,号瑶石人。黎贯子。黄佐弟子。以名,与王道行、石星、朱多煃、赵用贤称“续五子”。亦工书。嘉靖举人。选入内阁,为制敕房中书舍人,出为南京兵部车驾员外郎。万历中官至河南布政司参议。有《瑶石山人稿》、《养生杂录》、《谕后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