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简介

驱逐(拼音:qū zhú,外文名:Expel),汉语词汇,意为驱赶或强迫离开,最早见于《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该词具有多层语义:既可表示武力逼迫他人离开,如唐代李德裕《授刘沔招抚使制》所述军事驱逐;亦指有序管理牲畜行进,如宋代《东京梦华录》描述驱猪入京的场景。在法律层面,既可指强制排除违规者(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案例),也特指国家强制将违法外国人驱离国境的"驱逐出境"行为。词义历经演变:战国时期原指骑追逐,汉代拓展为军事对抗,明清时期延伸至社会管控领域。近代文献如《青春之歌》则展现日常生活场景中的驱逐行为。

现代法律体系将驱逐定义为通过法院程序强制房客搬离租屋的行为,某些州亦称为"非法居留"。

曹勋·驱逐的诗句(共1句)

曹勋的诗词曲代表作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南宋大臣,北宋末词人曹组之子。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