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留名的诗句(共1句)

留名简介

"留名"作为汉语词汇,其核心语义指向通过言语或行为使姓名得以留存的行为意向与结果状态。该词汇在汉语体系中形成了具象与抽象双重内涵:既指向现实场景中的署名行为(如元代杂剧《杀狗劝夫》中"万代留名"的直白表述),也延伸出追求精神不朽的文化象征(如清代《儒林外史》"青史留名"的价值取向)。成语"人死留名"通过五代名将王彦章的典故,将个体生命价值与名声传世相联结,确立了"留名"作为传统文化命题的地位。现代网络语境中,"火钳刘明"等谐音变体的出现,既继承了"留下印记"的原始语义,又反映了语言传播的创造性演变。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是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宗元并称“刘柳”。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