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笔简介

刀笔原指中国古代用于竹简刻字修误的书写工具,由刀与笔构成,后引申为代指公文、法律文书及诉讼文字,多含贬义。其名源于以刀削改错字的书写方式,常见于古代公牍文献。

作为工具组合,刀用于刮削修改竹简错字,笔用于书写,二者共同完成文书制作。汉代起,“刀笔”渐成处理案牍的文职官吏代称,如《史记》所载“刀笔吏”。宋明时期扩展至奏议、尺牍,如杨亿《中刀笔集》及《水浒传》中“刀笔精通”的宋江。

该词起源可追溯至先秦竹简书写传统,秦汉时期确立工具组合功能。魏晋至明清,“刀笔”从实用工具演变为职业符号,常见于诗词典故,如陆游“事刀笔不如小吏”、沈采《千金记》“刀笔之流”。出土竹简与书刀实物印证其作为文化术语的双重内涵。

李攀龙·刀笔的诗句(共1句)

李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攀龙(1514年512日—1570年9月18日),字于鳞,号沧溟,山东济南府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代著名文学家。继“前七子”之后,与谢榛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为“后七子”的领袖人物,被尊为“宗工巨匠”。主盟文坛二十余年,其影响及于清初。长于七言近体,但后人也批评他的歌为“瞎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