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蕃·家法的诗句(共5句)

家法简介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赵蕃的诗词曲代表作

赵蕃人,学者)(一一四三~一二一九),字昌父,号章泉,原籍郑州,南渡后侨居信州玉(今属江西)。生于宋高宗绍兴十三年,卒于理宗绍定二年,年八十七岁。早岁从刘清之学,以曾祖旸致仕恩补州文学,调浮梁尉、连江主簿,皆不赴。为太和主簿,调辰州司理参军,因与知州争狱罢。时清之知衡州,求为监安仁赡军库以卒业,至衡而清之罢,遂从之归。后奉祠家居三十三年。年五十犹问学于朱熹。理宗绍定二年,以直秘阁致仕,同年卒,年八十七。谥文节。蕃诗宗黄庭坚,与韩淲(涧泉)有二泉先生之称。著作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水乐大典》辑为《乾道稿》二卷、《淳熙稿》二十卷、《章泉稿》五卷(其中诗四卷)。事见《漫塘文集》卷三二,《章泉赵先生墓表》,《宋史》卷四四五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