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庄·家法的诗句(共6句)

家法简介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刘克庄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克庄(1187年93日—1269年3月3日),初名灼,字潜夫,号后村,福建省莆田市人。南宋豪放派诗人、词人、论家。
初为靖安主簿,后长期游幕于江、浙、闽、广等地。诗属江湖诗派,作品数量丰富,内容开阔,多言谈时政,反映民生之作,早年学晚唐体,晚年诗趋向江西诗派。词深受辛弃疾影响,多豪放之作,散文化、议论化倾向也较突出。
作品收录在《后村先生大全集》中。程章灿《刘克庄年谱》对其行迹有较详细考证,侯体健《刘克庄的文学世界》展现了其文学创作各个方面,探索精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