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珂·鹰的诗句(共1句)

鹰简介

广义的鹰(hawk;eagle)泛指小型至中型的白昼活动的鹰形类,尤指鹰属(Accipiter)的种类(真鹰,true hawk),包括苍鹰和雀鹰。广义的鹰(hawk;eagle)一词也常用来称呼鹰科的其他种鸟类(如鸢yuān、鵟kuáng和鹞yào),甚至用来称呼某些隼(sǔn)科鸟类(如隼、卡拉卡拉鹰)。鹰是肉食性动物,会捕捉老鼠、、野兔或小鸟。大型的鹰科鸟类(雕)可以捕捉羊、绵羊和小鹿。它体态雄伟,性情凶猛,动物学上称它是猛禽类。 在我国最常见的鹰有苍鹰、雀鹰和雀鹰三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

岳珂的诗词曲代表作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年),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进士、邺侯、权户部尚书。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