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鹰的诗句(共1句)

鹰简介

广义的鹰(hawk;eagle)泛指小型至中型的白昼活动的鹰形类,尤指鹰属(Accipiter)的种类(真鹰,true hawk),包括苍鹰和雀鹰。广义的鹰(hawk;eagle)一词也常用来称呼鹰科的其他种鸟类(如鸢yuān、鵟kuáng和鹞yào),甚至用来称呼某些隼(sǔn)科鸟类(如隼、卡拉卡拉鹰)。鹰是肉食性动物,会捕捉老鼠、、野兔或小鸟。大型的鹰科鸟类(雕)可以捕捉羊、绵羊和小鹿。它体态雄伟,性情凶猛,动物学上称它是猛禽类。 在我国最常见的鹰有苍鹰、雀鹰和雀鹰三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

范仲淹的诗词曲代表作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汉族,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世称“范文正公”。仁宗时,担任右司谏。景祐五年(1038年),在西夏李元昊的叛乱中,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协助夏竦平定叛乱。庆历三年(1043年)富弼、韩琦等人参与“庆历新政”。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十项改革建议。历时仅一年。后因为遭反对,被贬为地方官,辗转于邓州、杭州、青州,晚年知杭州期间,设立义庄,皇佑四年(1052年)病逝于徐州,谥文正。著有《范文正公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