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简介

"忘忧"作为汉语词汇,最早见于《论语·述而》中"乐以忘忧"的表述,指通过专注某事达到超脱愁绪的状态。该词与萱草的文化意象紧密关联,古人认为萱草具有使人忘忧的象征意义,故常以"忘忧草"代称,并衍生出"萱草忘忧"的成语。在文学传统中,"忘忧"既用于描述具体消愁行为,也作为精神追求的隐喻,常见于诗词歌赋及文论探讨。

嵇康·忘忧的诗句(共1句)

嵇康的诗词曲代表作
嵇康(224年-263年,一说223年-262年),字叔。汉族,谯郡铚县(今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人。三国曹魏时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诬陷,而被司昭处死,年仅3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