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承恩·天刑的诗句(共1句)

天刑简介

【出处】:《国语·周语下》:“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而作之者,必不节矣。”《国语·鲁语下》:“少采夕,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 韦昭 注:“刑,法也。”【示例】:晋 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五》:“君纠逖天刑,章厥有罪,犯关干纪,莫匪诛殛。” 唐 李白 《望鹦鹉洲怀祢衡:“才高竟何施,寡识冒天刑;芳洲上,兰蕙不忍生。”

孙承恩(1485—1565)江华亭人,字贞父(甫),号毅斋。孙衍子。正德六年进士。授编修,历官礼部尚书,兼掌詹事府。嘉靖三十二年斋宫设醮,以不肯遵旨穿道士服,罢职归。文章深厚尔雅。工书善,尤擅人物。有《历代圣贤像赞》、《让溪堂草稿》、《鉴古韵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