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伯启·天刑的诗句(共1句)

天刑简介

【出处】:《国语·周语下》:“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而作之者,必不节矣。”《国语·鲁语下》:“少采夕,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 韦昭 注:“刑,法也。”【示例】:晋 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五》:“君纠逖天刑,章厥有罪,犯关干纪,莫匪诛殛。” 唐 李白 《望鹦鹉洲怀祢衡:“才高竟何施,寡识冒天刑;芳洲上,兰蕙不忍生。”

曹伯启(1255—1333)元文学家。字士开。砀(今属安徽)人。元世祖至元中,荐除冀州教授,累迁集贤侍读学士,进御史台侍御史,出浙西廉访使。泰定初以年老告退。天历初,起任淮东廉访使,拜陕酉诸道行台御史中丞,辞疾不起。赠河南行省左丞,谥文贞。性庄肃,奉身清约。著有《曹文贞公诗集》(一名《汉泉漫稿》)十卷。生平事迹见《曹文贞公诗集》附录曹鉴《溢文贞公神道碑铭》、《元史》卷一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