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躯简介

捐躯,汉语词汇,拼音为juān qū,指为正义事业或国家利益而舍弃生命,常见于描述忠烈之士的献身行为。其核心内涵强调以生命践行道义,多用于历史语境中褒扬忠勇气节,承载着重义轻生的价值取向。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袁康《越绝书》,三国时期曹植白马篇》“捐躯赴国难”定型其文学意象。唐代刘知几、宋代苏轼文沿用此词,明清小说如《三国演义》《封神演义》更将其塑造为忠烈精神的经典表述。清代至近代文献中语义保持稳定,广泛用于历史叙事与人物评价。

作为规范汉语词汇,“捐躯”在历代文学作品中形成丰富用例,如《石壕吏》《说岳全传》等,并通过成语“为国捐躯”强化其文化传播力。其语义体系涵盖形体结构、注音释义及多语种对应,被《汉典》《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收录。

张维屏·捐躯的诗句(共1句)

张维屏的诗词曲代表作

张维屏(1780-1859年),字子树,号南,又号松心子,晚号珠海老渔,广东番禺(今广东省广州市)人,爱国诗人。嘉庆九年(1804年)中举人,道光二年(1822年)中进士,因厌倦官场黑暗,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辞官归里,隐居“听松园”,闭户著述。
张维屏少时就有诗才,闻名乡里。鸦片战争爆发后,张维屏目睹英国对中国的野蛮侵略,激发了爱国热情,写出了歌颂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的《三元里》,赞扬陈连升、葛飞、陈化成捐躯报国的《三将军歌》等。这些诗篇在当时流传很广,影响很大,成为鼓舞爱国主义的有力武器,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研究鸦片战争史的可贵资料。已故的著名文学家阿英(钱杏邨)曾称赞张维屏的这些诗是鸦片战争中“最具有灿烂不朽光辉”的“英雄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