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躯简介

捐躯,汉语词汇,拼音为juān qū,指为正义事业或国家利益而舍弃生命,常见于描述忠烈之士的献身行为。其核心内涵强调以生命践行道义,多用于历史语境中褒扬忠勇气节,承载着重义轻生的价值取向。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袁康《越绝书》,三国时期曹植白马篇》“捐躯赴国难”定型其文学意象。唐代刘知几、宋代苏轼文沿用此词,明清小说如《三国演义》《封神演义》更将其塑造为忠烈精神的经典表述。清代至近代文献中语义保持稳定,广泛用于历史叙事与人物评价。

作为规范汉语词汇,“捐躯”在历代文学作品中形成丰富用例,如《石壕吏》《说岳全传》等,并通过成语“为国捐躯”强化其文化传播力。其语义体系涵盖形体结构、注音释义及多语种对应,被《汉典》《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收录。

李渔·捐躯的诗句(共1句)

李渔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省兰溪市夏李村人,生于江苏省如皋市石庄镇。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 自幼聪颖,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曾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一生著述丰富,著有《笠翁十种曲》(含《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闲情偶寄》《笠翁一家言》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谱》等,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