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鹄简介

黄鹄(拼音:huáng hú),原指古代神话中能一举千里的大鸟,见于《商君书·策》。据《王氏句读》记载,黄鹄与鸿鹄有别,其羽毛呈苍黄色。

该词在典籍中衍生多重文化意象:其一喻指高洁之士,《楚辞·卜居》以黄鹄对比鸡鹞凸显士人志节;其二象征离乡愁绪,如汉乌孙公主细君所作《黄鹄歌》;其三关联妇女守节典故,源自《列女传》所载鲁陶婴作歌自誓之事。

其文学化书写始于《楚辞》,后经司马相如班固等文人沿用,形成高洁逸士、游子思乡等象征体系。地理命名中,黄鹄因"鹄""鹤"通假演变为黄鹤山,关联黄鹤楼地名。

陈造·黄鹄的诗句(共1句)

陈造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造(1133年~1203年)字唐卿,江苏高邮人(今属江苏金湖闵桥镇)。人称“淮南夫子”,生于宋高宗绍兴三年,年二十始知锐意,为儒废寝与食,直院崔大雅奇其才,年四十三登进士(孝宗淳熙二年,即1175年中进士),官迪功郎,以词赋闻名艺苑;继而任繁昌县(今安徽繁昌)令;三年满转升平江(今苏州),撰《芹宫讲古》,阐明经义。范成大见其文谓“使遇欧、苏,盛名当不在少游下。”尤袤、罗点得其骚词、杂著,爱之手不释卷。郑兴裔荐其“问学闳深,艺文优赡”。
绍熙二年(1191年),陈造转奉议郎,知明州定海县,“减斥卤之课,蠲失额之粮,治行称最”;庆元二年(1196年),通判房州权知州事;房州秩满,为浙西路安抚司参议,改淮南西路安抚司参议,皆有治绩。自以转辗州县幕僚,无补于世,置江湖乃宜,遂自号江湖长翁。宁宗嘉泰三年卒,年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