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简介

斗鸡,汉语词汇,拼音为dòu jī,包含双重含义:一指以鸡相斗的博戏活动,二指经驯养专供搏斗的鸡种。该词最早见于《墨子·小取》"且斗鸡,非鸡也;好斗鸡,好鸡也",明确区分了斗鸡行为与品种特性。这类斗鸡外形具有"鹰的嘴、鹅的颈、仙鹤腿"特征,生性好斗常持续数小时。

中国古代斗鸡活动兼具竞技与娱乐属性。春秋时期贵族已采用芥末、金属距等辅助手段,《左传》载季氏与郈氏斗鸡使用特殊装备争胜。汉代桓宽《盐铁论》记载贵族"蹋鞠斗鸡",三国曹植《名都篇》描述"斗鸡东郊道"场景。

战国时期出现专业驯养技艺,《庄子·达生》载纪渻子为齐王驯养斗鸡。唐代达鼎盛,唐玄宗设鸡坊养鸡数千只,由贾昌等专人管理。明清时期东、河南等地留存斗鸡台古迹,现代菏泽鲁西斗鸡被列为非遗。

刘禹锡·斗鸡的诗句(共2句)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山(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是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宗元并称“刘柳”。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