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简介

蟾蜍(拼音:chán chú),汉语词汇,俗称癞蛤蟆或癞蜍,指蟾蜍科两栖动物,体表具疙瘩状皮脂腺,耳后腺分泌的白色浆液蟾酥可入药,以昆虫为主要食物,对农业有益。

其词义另含宫三足蟾蜍的传说意象,源自《后汉书》所载姮娥化蟾典故,故成为月亮代称。该物种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禁止食用野生个体。

该动物指称最早见于《淮南子·原道训》“蟾蠩捕蚤”的记载。古代工匠将其形象应用于器物制作,《后汉书》载张衡地动仪底部蟾蜍承丸装置,《西京杂记》记述玉蟾蜍砚滴等实例。现代药用养殖通过林下生态养殖提取蟾酥、蟾皮,2025年河南兰考栾树基地预计年产活体30万斤。

曾巩·蟾蜍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