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简介

蟾蜍(拼音:chán chú),汉语词汇,俗称癞蛤蟆或癞蜍,指蟾蜍科两栖动物,体表具疙瘩状皮脂腺,耳后腺分泌的白色浆液蟾酥可入药,以昆虫为主要食物,对农业有益。

其词义另含宫三足蟾蜍的传说意象,源自《后汉书》所载姮娥化蟾典故,故成为月亮代称。该物种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禁止食用野生个体。

该动物指称最早见于《淮南子·原道训》“蟾蠩捕蚤”的记载。古代工匠将其形象应用于器物制作,《后汉书》载张衡地动仪底部蟾蜍承丸装置,《西京杂记》记述玉蟾蜍砚滴等实例。现代药用养殖通过林下生态养殖提取蟾酥、蟾皮,2025年河南兰考栾树基地预计年产活体30万斤。

常衮·蟾蜍的诗句(共1句)

常衮的诗词曲代表作

常衮(729年-783年),字夷甫,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
天宝十四年(755)状元,登第后由太子正字授补阙起居郎,永泰元年(765年)授中书舍人。广德元年(763年)以右补阙充翰林学士,不久任考功员外郎。期间宦官朝恩恃宠专权,群臣竞献珠宝邀宠,常衮上书曰:所贡宝物,源出于民,是敛怨以媚上也,请皆还之。代宗赞许,加封常衮为集贤院学士。大历九年(774年)升礼部侍郎。连续三年主科考。处事谨慎、墨守陈规。
大历十二年(777年)拜相,杨绾病故后,独揽朝政。以文辞出众而又登科第为用人标准,堵塞买官之路。对朝中众官俸禄亦视其好恶而酌定。封河内郡公。德宗即位后,被贬为河南少尹,又贬为潮州刺史。不久为福建观察使。常衮注重教育,增设乡校,亲自讲授,闽地文为之一振。建中四年(783年)死于任上。享年五十五岁,追赠为尚书左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