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草书的诗句(共7句)

草书简介

草书是汉字的一种字体,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不论年代,凡写的潦草的字都算作为草书。狭义的,即作为一种特定的字体,  形成于汉代  ,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

大约从东晋时代开始,为了跟当时的新体草书相区别。把汉代的草书称作章草。新体草书相对而言称作今草,其又分大草(也称狂草)和小草,在狂乱中觉得优美。正如李志敏所说:“临于池,酌于理,师于物,得于心,悟于象,然后始入草书妙境。 ” 

草书由于字形太简单,彼此容易混淆,所以不能像隶书取代篆文那样,取代隶书而成为主要的字体。 

苏轼的诗词曲代表作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宋代重要的文学家,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汉族,北宋眉州眉(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嘉祐(宋仁宗年号,1056~1063)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多惠政。卒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