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龙简介

苍龙,原指东方七宿的合称,古代星象四灵之一,后衍生为凶神或凶恶之人的代称。《国语》记载其星象属性,毛泽东清平乐·六盘山》以“缚住苍龙”比喻革命对象。

其内涵涵盖天文、神话与哲学三层维度:在天文学中对应东方青色,属木,象征春季;在道教体系中被神格化为“孟章神君”,与青龙、白虎等构成道观护法体系;作为炼丹术语则指代东方木属性物质。汉代《三辅图》将其纳入“天之四灵”系统,宋代文献详细记载其庙宇形象。

该词起源于远古星辰崇拜,商周时期形成体系。魏晋后融入道教神系,明清与门神文化结合,成为民俗信仰符号。三国魏曾以“青龙”为年号,体现其对古代政治文化的渗透。

曾巩·苍龙的诗句(共2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