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七》

  外戚表

  班书始立外戚恩泽侯表,辽、明二史因之。辽外戚不皆有封爵,然世选北府宰相预政事。明则扬、徐二王仅假虚号,自后皆封侯伯。嘉靖间,诏不得与汗馀勋并列。惟分封大邑,带砺相承,未尝区以别也。清初,太祖娶於叶赫,草昧干戈,制度未备。太宗、世祖娶於蒙古,追进崇封,外戚恩泽自此始。雍正八年,世宗诏定外戚为承恩公。乾隆四十三年,高宗又诏后族承恩,与佐命功臣栉、拓土开疆者实难并论,俱改为三等公。名既专属,等复攸殊,裁抑制防,视明尤肃。用是终清世外家皆谨守法度,无预政事者,不可谓非诒谋之善也。明史用班氏例,兼及宦官、恩幸之得封者,尤清所未有。兹次第诸后族为外戚表。凡以外戚封,及其家初有爵以外戚进者皆入焉。后族别以功封,仍列功臣世爵表。

清史稿简介

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清朝历史的纪传体历史著作。全书共有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

全书包括整个大清帝国的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清史稿》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编修工作历时十四年,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并非视为成书“,但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