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古筝的诗句(共1句)

古筝简介

古筝,弹拨弦鸣乐器,又名汉筝、秦筝,是汉民族古老的民族乐器,流行于中国各地。常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和歌舞、戏曲、曲艺的伴奏。因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动听,演奏技巧丰富,表现力强,而被称为“众乐之王”,亦称为“东方钢琴”,是中国独特的、重要的民族乐器之一。古筝的结构由面板、雁柱、琴弦、前岳、弦钉、调音盒、琴足、后岳山、侧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组成。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弦架“筝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动,一弦一音,按五声音阶排列。 

苏辙的诗词曲代表作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北宋散文家,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