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古筝的诗句(共1句)

古筝简介

古筝,弹拨弦鸣乐器,又名汉筝、秦筝,是汉民族古老的民族乐器,流行于中国各地。常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和歌舞、戏曲、曲艺的伴奏。因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动听,演奏技巧丰富,表现力强,而被称为“众乐之王”,亦称为“东方钢琴”,是中国独特的、重要的民族乐器之一。古筝的结构由面板、雁柱、琴弦、前岳、弦钉、调音盒、琴足、后岳山、侧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组成。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弦架“筝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动,一弦一音,按五声音阶排列。 

曹植的诗词曲代表作

曹植(192年-232年1227日),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于山东聊城市莘县,一说出生于山东菏泽市鄄城。曹植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曹植是三国时期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

其诗以笔力雄健和词采眉见长,留有集三十卷,已佚,今存《曹子建集》为宋人所编。曹植的散文同样也具有“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的特色,加上其品种的丰富多样,使他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诗品》的作者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