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简介

争光(zhēng guāng)是汉语词汇,核心释义为"争取光荣;努力拼搏"。其概念包含三重维度:竞相显耀光彩(如《淮南子》"日出星不见"的自然现象描述)、比试高下的价值较量(见王安石《诸葛武侯》),以及为集体荣誉而奋斗的社会属性(典型如"为国争光"精神)。

该词最早见于西汉文献,《史记》以"与日争光"确立人格比拟范式。唐代杜甫《成都府》"众星尚争光"延续自然意象的文学表达,至当代发展为激励集体奋斗的核心话语(邓颖超评女排精神用例)。语义从自然现象引申到人文价值领域,体现中华文化中进取精神的历时性建构。

白居易·争光的诗句(共1句)

白居易的诗词曲代表作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