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药物的诗句(共2句)

药物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013年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新药品管理法已经修订通过,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年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

杜甫的诗词曲代表作

杜甫(712-770),字子美,汉族,唐朝河南巩县(今河南郑州巩义市)人,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人,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杜甫也常被称为“老杜”。杜甫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人称为“诗圣”,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后世称其杜拾遗、杜工部,也称他杜少陵、杜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