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勋·药物的诗句(共1句)

药物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013年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新药品管理法已经修订通过,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年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

曹勋的诗词曲代表作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南宋大臣,北宋末词人曹组之子。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