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勋业的诗句(共1句)

勋业简介

勋业是汉语词汇中由"勋"与"业"构成的并列式合成词,指通过重大功绩建立的事业成就。该词最早可追溯至秦汉典籍,"勋"为形声字,《说文解字》释义"能成王功也","业"则指经国济世的事业规模。在语言应用层面,《三国志》称"勋业难为也"揭示其建立难度,杜甫句"勋业终归伏波"印证其历史评价功能。宋人文献既载"勋业昭彰"的褒扬用法,也出现"穷奢极侈"与勋业并置的语用反差。现代语言教学中,该词被收录为西班牙语"mérito y empresa"的对应词汇。

何景明的诗词曲代表作

何景明(1483年8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
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