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勋业的诗句(共2句)

勋业简介

勋业是汉语词汇中由"勋"与"业"构成的并列式合成词,指通过重大功绩建立的事业成就。该词最早可追溯至秦汉典籍,"勋"为形声字,《说文解字》释义"能成王功也","业"则指经国济世的事业规模。在语言应用层面,《三国志》称"勋业难为也"揭示其建立难度,杜甫句"勋业终归伏波"印证其历史评价功能。宋人文献既载"勋业昭彰"的褒扬用法,也出现"穷奢极侈"与勋业并置的语用反差。现代语言教学中,该词被收录为西班牙语"mérito y empresa"的对应词汇。

白居易的诗词曲代表作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