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简介

天理,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法门。

儒家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亦指自然的法则;犹言天道。《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南朝 梁江淹《知己赋》:“谈天理之开基,辩人道之始终。”等。

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

魏观·天理的诗句(共1句)

魏观(?—1374)元明间湖广蒲圻人,字杞。元末隐居蒲山。朱元璋下武昌,聘授平江学正,累迁两淮都转运使,入为起居注,受命侍太子读书,授诸王经。迁国子祭。以老乞归。五年,以荐出知苏州府,尽改前守苛政。旋以改张士诚废宫(即元府治旧址)为府治,触太祖怒,与名士高启同时被杀。有《蒲山牧唱》、《蒲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