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隼的诗句(共1句)

隼简介

隼是隼形目隼科鸟类。两翼狭长而尖,尾长而窄;上嘴先端钩曲,边缘具锐利的齿突,脚强健,爪弯曲而尖锐。大多雌雄同色或羽色有细微差异,体羽多以黑色、白色、灰色和红棕色为主。

隼分布于除南极洲和非洲雨林外的世界各地。多栖息于开阔地带或疏林地区,以昆虫、中小型鸟类及啮齿动物为食。昼间活动。在树上或岩壁洞穴中营巢。部分隼类在空间宽阔的领域内单对繁殖,但也有少数以小规模繁殖群的方式营巢。一窝2—6卵,巢期和孵卵期各一个月左右。

隼为中、小体型的猛禽,在自然界的食物链中处于顶级消费者的地位,对于维持生态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极易受到环境污染的侵害。在中国均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人们对于隼的感情总是与人类自身的局限和突破局限的渴望联系在一起,常常赋予隼高贵、冷峻、神秘、危险、敏锐等方面的象征意义。

袁宏道的诗词曲代表作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