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失职的诗句(共1句)

失职简介

1.失去常业;失所。《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日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 孙诒让 正义:“职谓四民之常职。”《史记·燕召公世家》:“ 召公 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伯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 宋 司马光 《请更张新法札子》:“而 王安石 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遂致民多失职,闾里怨嗟。”

2.怠忽职守;未尽职责。《左传·昭公七年》:“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 杜预 注:“失职有罪。”《·召南·采蘩序》:“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 毛 传:“不失职者,夙在公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 曾子开 封 曲阜 县子, 谢任伯 封 阳夏 县伯。 曲阜 ,今 仙源县 ; 阳夏 ,今 城父县 ,方疏封时,已无二县矣。司封殆失职也。”

3.失去职权。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光武 中兴,身亲庶务,事归台阁,尚书始重,而 西汉 公卿稍以失职矣。”

曹操的诗词曲代表作
曹操,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曹操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