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寇简介

平寇县始置于北魏时期,属肆卢郡,故治位于今西省忻州市区东五里故郡村。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调整行政区划时,析九原县重置平寇县,永安年间改属永安郡。北齐武成帝时期(562-564年),县治迁移至定襄县东南(今山西定襄县境)。隋开皇十年(590年)将平寇县治所移至石城(今原平市北崞阳镇),大业二年(606年)正式更名为崞县,属雁门郡,因县西南崞山得名。

于成龙·平寇的诗句(共1句)

于成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于成龙(1617年9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