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目简介

面目是汉语词汇,拼音为miàn mù,其核心含义涵盖人的容貌、事物的外在形态及面子等层面,既可用于描述实体外貌(如“面目皆生疮”),亦可喻指抽象景象(如“庐山真面目”),在人际关系中多涉及尊严维护(如“何面目见高帝”)或情面概念。

该词兼具具象与抽象用法:具体层面指向面部特征(如“面目可憎”),抽象层面可表述事物本质(如“本来面目”)。成语应用中形成“面目全非”“面目一新”等固定搭配,明清小说常借该词刻人物形象,反映出语义从物理形态向情感评价的延伸。

现存最早用例见于《诗经·小雅》,唐宋时期多用于自然景观意象(如苏轼题西林壁》),明清文献拓展至人物形象与社会评价层面。《资治通鉴》《梅花岭记》等典籍通过“忠烈之面目”等表述其在历史语境中的语义。

李之世·面目的诗句(共1句)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藏叙》、韩上桂《北游草叙》二文,可供参考。康熙《新会县志·艺文下》录其诗三十一首、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八首,《明诗纪事》六首。《鹤汀集》录有邑志小传、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