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安世·狼的诗句(共1句)

狼简介

(Canis lupus),食肉目犬科犬属,又名野狼、豺狼、灰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等级近危。 

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进士,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任秘书省(管理皇家典籍)正字,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宁宗庆元元年出通判池州,开禧二年(1206年)起知鄂州,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及后以太府卿终其官职。庆元年间因谪居江陵,足不出户,专事研究,于《左传》、《周易》诸经皆有见解,项安世自谓其学得自程颐《易传》,纪晓岚评价:“安世之经学深矣,何可轻诋也。”嘉定元年(1208年)卒。有《周易玩辞》十六卷、《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其生平可见于《馆阁续录》、《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