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狼的诗句(共1句)

狼简介

(Canis lupus),食肉目犬科犬属,又名野狼、豺狼、灰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等级近危。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