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造·鲸鲵的诗句(共1句)

鲸鲵简介

鲸鲵为汉语词语,读音jīng ní,原指鲸类动物(雄称鲸,雌称鲵)。后衍生多重比喻义:可代指侵略者、海盗等凶恶敌人,或象征无辜被杀者,清代文献中亦用于描述海盗活动。

其内涵随语境发展呈现多元特征。早期文学作品多以其生物意象描绘巨形象,如曹植洛神赋》。作为比喻时,既可指代残暴敌人(《左传·宣公十二年》),又引申为受迫害者(李陵《答苏武书》),甚至曾作为传国宝的象征。

词源流可溯至先秦,《左传》首创其负面象征用法。后世《晋书》《资治通鉴》等典籍沿袭其喻,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强调指代“敌人之魁桀者”。自汉至清,语义核心保持稳定,细节随时代流变,持续活跃于文言体系。

陈造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造(1133年~1203年)字唐卿,江苏高邮人(今属江苏金湖闵桥镇)。人称“淮南夫子”,生于宋高宗绍兴三年,年二十始知锐意,为儒废寝与食,直院崔大雅奇其才,年四十三登进士(孝宗淳熙二年,即1175年中进士),官迪功郎,以词赋闻名艺苑;继而任繁昌县(今安徽繁昌)令;三年满转升平江(今苏州),撰《芹宫讲古》,阐明经义。范成大见其文谓“使遇欧、苏,盛名当不在少游下。”尤袤、罗点得其骚词、杂著,爱之手不释卷。郑兴裔荐其“问学闳深,艺文优赡”。
绍熙二年(1191年),陈造转奉议郎,知明州定海县,“减斥卤之课,蠲失额之粮,治行称最”;庆元二年(1196年),通判房州权知州事;房州秩满,为浙西路安抚司参议,改淮南西路安抚司参议,皆有治绩。自以转辗州县幕僚,无补于世,置江湖乃宜,遂自号江湖长翁。宁宗嘉泰三年卒,年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