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中·嵇康的诗句(共1句)

嵇康简介

嵇康(公元224年-263年,一作公元223年-262年),字叔,谯国铚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

嵇康自幼聪颖,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他博览群书,广习诸艺,尤为喜爱老庄学说。早年迎娶魏武帝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 ,拜官郎中,授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司氏掌权后,隐居不仕,拒绝出仕。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因受司隶校尉钟会构陷,而遭掌权的大将军昭处死,时年四十岁。

嵇康阮籍等人共倡玄学新,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成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名列“林名士”之一  。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

嵇康善文,其作品风格清峻,反映出时代思想,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又注重养生,曾著《养生论》。今有《嵇康集》传世。

郑刚中的诗词曲代表作

郑刚中(1088年—1154年),字亨仲,婺州金华人。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登绍兴进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抚副使,治蜀颇有方略,威震境内。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后桧怒其在蜀专擅,罢责桂阳军居住。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桧死,追谥忠愍。刚中著有北集(一名腹笑编)三十卷,《四库总目》又有周易窥余、经史专音等,并传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