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简介

黄鹤楼,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地处蛇之巅,濒临万里长江,为武汉市地标建筑;始建于三国吴黄武二年(223年),历代屡加重修,现存建筑以清代“同治楼”为原型设计,重建于1985年;因唐代诗人崔颢登楼所题《黄鹤楼》一而名扬四海。自古有“天下绝景”之美誉,与晴川阁、古琴台并称为“武汉三大名胜”,与湖南岳阳岳阳楼、江西南昌滕王阁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是“武汉十大景”之首、“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之一。

黄鹤楼主楼为四边套八边形体、钢筋混凝土框架仿木结构,通高51.4米,底层边宽30米,顶层边宽18米,飞檐五层,攒尖楼顶,顶覆金色琉璃瓦,由72根圆柱支撑,楼上有60个翘角向外伸展;楼外有铸铜黄鹤造型、胜像宝塔、牌坊、轩廊、亭阁等建筑环绕,整楼形如黄鹤,展翅欲飞,檐下四面悬挂匾额,正面悬书法家舒同题“黄鹤楼”三字金匾。

1987年1128日,经全国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授予黄鹤楼首届建筑工程鲁班奖。1991年,国家旅游局授予武汉市黄鹤楼公园“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称号。2007年,武汉市黄鹤楼公园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2008年9月,武汉市黄鹤楼公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建设部公布为国家重点公园。

曾巩·黄鹤楼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