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简介

黄鹤楼,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地处蛇之巅,濒临万里长江,为武汉市地标建筑;始建于三国吴黄武二年(223年),历代屡加重修,现存建筑以清代“同治楼”为原型设计,重建于1985年;因唐代诗人崔颢登楼所题《黄鹤楼》一而名扬四海。自古有“天下绝景”之美誉,与晴川阁、古琴台并称为“武汉三大名胜”,与湖南岳阳岳阳楼、江西南昌滕王阁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是“武汉十大景”之首、“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之一。

黄鹤楼主楼为四边套八边形体、钢筋混凝土框架仿木结构,通高51.4米,底层边宽30米,顶层边宽18米,飞檐五层,攒尖楼顶,顶覆金色琉璃瓦,由72根圆柱支撑,楼上有60个翘角向外伸展;楼外有铸铜黄鹤造型、胜像宝塔、牌坊、轩廊、亭阁等建筑环绕,整楼形如黄鹤,展翅欲飞,檐下四面悬挂匾额,正面悬书法家舒同题“黄鹤楼”三字金匾。

1987年1128日,经全国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授予黄鹤楼首届建筑工程鲁班奖。1991年,国家旅游局授予武汉市黄鹤楼公园“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称号。2007年,武汉市黄鹤楼公园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2008年9月,武汉市黄鹤楼公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建设部公布为国家重点公园。

李新·黄鹤楼诗句(共1句)

李新(一○六二~?),字元应,号跨鳌先生,仙井(今四川仁寿)人。神宗元丰七年(一○八四)入太学,时年二十三。哲宗元祐五年(一○九○)进士,官南郑县丞。元符三年(一一○○),在南郑应诏上万言书,夺官贬遂州。徽宗崇宁元年(一一○二),入党籍。大观元年(一一○七)遇赦,摄梓州司法参军。宣和五年(一一二三),为茂州通判。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应其子时请,追赠一官(《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一之一二)。有《跨鳌集》五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三十卷(其中诗十一卷)。以上事迹均依据本集中有关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