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简介

河水作为汉语词语,其基本释义为"河里的水",区别于海水成分特征,溶解物以碳酸盐、硫酸盐及钙为主。该词具有双重语义体系:既泛指自然河流中的水体,又作为专有名词特指黄河这一具体河流。在汉字结构层面,"河"字本义专指黄河,后扩展为泛称河流;"水"字则指液态物质,二者合成后强化了词语的实体指代属性。

古典文学中,"河水"常作为歌意象出现,如唐代王绩《赠程处仕》中"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情流"的抒情描绘。相关成语'河水萦带'既体现黄河水质特征,又衍生出'罕见祥瑞之事'的比喻义。汉语中还存在'汤汤''潺潺'等叠词用于修饰河水的流动状态与声响。

魏了翁·河水的诗句(共1句)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