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鞭笞的诗句(共1句)

鞭笞简介

鞭笞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biān chī,一指用鞭子抽或板子打某人某物,二指古代的一种刑法,指用鞭子抽打犯人。三指谴责,批判。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王恭(1343-? ),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

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台清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