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鞭笞的诗句(共1句)

鞭笞简介

鞭笞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biān chī,一指用鞭子抽或板子打某人某物,二指古代的一种刑法,指用鞭子抽打犯人。三指谴责,批判。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黄庭坚的诗词曲代表作

黄庭坚(公元1045年-公元1105年),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