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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缭子·束伍令》

  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收于将吏之所。亡伍而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亡长得长,当之;得长不亡,有赏,亡长不得长,身死家残;复战得首长,除之。亡将得将,当之;得将不亡,有赏,亡将不得将,坐离地遁逃之法。

  战诛之法曰:什长得诛十人,伯长得诛什长,千人之将得诛百人之长,万人之将得诛千人之将,左、右将军得诛万人之将,大将军无不得诛。

《尉缭子·束伍令》翻译及注释

  束伍令规定,五人编为一伍,写一份五人联保凭征,保存在将吏那里。战斗时,伍内伤亡与斩获的数量相等的,功罪相当;有斩获而自己没有伤亡的,有赏;伍内有伤亡而没有斩获的,处死刑,并惩办他的家族。自己的什长伯长伤亡而能斩获敌人什长伯长的,功罪相抵;斩获敌人什长伯长而自己什长伯长没有伤亡的,有赏;自己什长伯长伤亡而没有斩获敌人什长伯长的,处死刑,并惩办他们的家族;战时军规律军,能斩获故人什长伯长的,可以免罪。将领伤亡而能斩获故统率将领的,功罪相抵;斩获敌人将领而自己将领没有伤亡的,有赏;自己将领伤亡而没有斩获敌人将领的,按放弃防地,临阵脱逃论罪。战时军律规定,什长有权处死所属的任何一个人,伯长有权处死什长,统率千人的将领有权处死伯长,统率万人的将领有权处死统率十人的。将领,左、右将军有权处死统率万人的将领,大将军有权处死全军的任何人。
尉缭子》是中国古代的一部重要的兵书,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尉缭子》一书,对于它的作者、成书年代以及性质归属历代都颇有争议。一说《尉缭子》的作者是魏惠王时的隐士,一说为秦始皇时的大梁人尉缭。一般署名是尉缭子。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书中杂家类著录《尉缭》29篇,兵形势家类著录《尉缭》31篇。1972年在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尉缭子》残简,说明此书在西汉已流行,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时代。 《尉缭子》从人性论的视角考察了人的心理,提出了不少精辟治国思想,如“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委积不多则士不行;赏禄不厚则民不劝;武士不选则众不强;器用不便则力不壮;刑罚不中则众不畏”,后一句话可以作为尉缭子经国治军思想的总纲领。《尉缭子》受到《六韬》或者当时其他黄老道家治国理论的影响,提出治国应当使人无欲,无欲则没有争夺,没有争斗就没有犯罪和战争,那么天下就太平了,即“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图图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