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汉书年表,遍及卿尹。明史所表,止於七卿。清增理藩院,蒙、藏、回诸部,都凡要务,於焉汇归,辑民绥边,所任殊重,与七卿等。侍郎之属,虽曰副贰,然与尚书皆为敌体,题奏之草,有一不,例不得上,奖勚罚过,皆所与同;且内而枢辅,外而督抚,每由兹选,材隽所萃,未可阙也。光绪之季,增新汰旧,并於名称亦多更易,依时为表,期无舛漏。管部管院,权任亦重,以非官制,故概不书。作部院大臣年表。

  表略

清史稿简介

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清朝历史的纪传体历史著作。全书共有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

全书包括整个大清帝国的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清史稿》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编修工作历时十四年,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并非视为成书“,但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