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尧臣·遗体的诗句(共1句)

遗体简介

1.指人死后所留下的躯体。2.指生物(包括动物和植物,主要是动物)的遗体。3.指亲生子。4.指身体。5.指所尊敬的人的尸体。6.指以前遗留下来的形体、式样。7.文言文中指身体,意为父母给予的身体。

梅尧臣的诗词曲代表作
梅尧臣,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汉族,宣州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北宋著名现实主义人,给事中梅询从子。 梅尧臣初以恩荫补桐城主簿,历镇安军节度判官。于皇祐三年(1051年)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嘉祐五年(1060年)卒,年五十九。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为诗主张写实,反对西昆体,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誉为宋诗的“开祖师”。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先生集》及《毛诗小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