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祐三年(1051年)
三月,刘沆由
尚书工部侍郎升任参知政事(副宰相)。以前政事多由宰相决断,副相不过备位而已。刘沆任职后,积极参与国事决策,重大问题多廷议解决,对政事有所救正。至和元年(1054年)
八月,刘沆又进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集贤殿
大学士。当时中书省任官多近臣举荐,刘沆向
皇帝进言指出其三弊:一、近臣保荐,授非公选,多出私门,浮薄权豪之流交相荐举,互以贸易,以致不能选贤任能;二、任人唯亲,造成“当入川广,乃求近地;当入近地,又求在京”,边远
贫困之地无人愿去;三、奖罚升迁,“常格虽存,侥幸尤甚,以法则轻,以例则厚,执法者不能持法,多以例与之”,以致赏罚不明。刘沆恳请皇帝能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