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睚眦的诗句(共1句)

睚眦简介

睚眦,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为鳞虫之长瑞兽龙之九子第二子,豺身龙首,为龙和豺所生。古代史书记载其嗜杀喜斗,刻镂于刀环、剑柄吞口。性格刚烈、好勇擅斗、嗜血嗜杀,而且总是嘴衔宝剑,怒目而视,刻镂于刀环、剑柄吞口,以增加自身的强大威力。

睚眦的本意是怒目而视,所谓“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报则不免腥杀,睚眦变成了克杀一切邪恶的化身。

于成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于成龙(1617年9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